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现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思想建设,为学校事业发展凝聚精神动力
1.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论述,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利用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两级党校,推进理论学习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网络学习平台,不断创新学习方法,拓展学习渠道,提高思想引导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党员师生分层分级轮训和专题学习交流。积极开展“三学三跟进”(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思想跟进、政治跟进、行动跟进)活动,通过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树立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思想自觉和理论素养。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发挥综合性大学的资源优势,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研究,深化党史国史国情省情校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化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党执政规律、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推动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坚守理想信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章党规、系列讲话作为各级党组织经常性学习内容和理论培训重要内容,结合师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积极打造党性教育基地。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把宪法法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推动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3.提升思想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学制度,与年终述职述廉相结合,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完善对二级中心组学习的考核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情况的检查、考核和通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提升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能力。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师生党员思想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加强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政治引领,充分发挥他们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充分利用入党入团等重要仪式和重大节庆日、宪法日、国家公祭日、烈士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重要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和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着力推进“南通大学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建设,科学谋划“江苏高校构建意识形态工作战略联盟协同创新中心”发展战略,大力加强智库建设,努力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做出积极贡献,不断提高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组织化程度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强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融合建设和规范管理,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强化课堂教学纪律,严格执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制和一会一报制,规范各类社团活动,防范和抵御校园传教,依法加强对境外资金和非政府组织资助的管理。加强对高职称、高学历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思想政治引导。积极选树基层党组织、党员师生中的优秀典型,积极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行有标杆。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学校贯彻民主集中制水平
5.不断严明党的纪律。把严格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之中。坚持纪在法前,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纪意识。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高举旗帜、坚定立场,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切实做到“四个服从”,严格遵循组织程序,自觉服从组织决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明党的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财经制度。严明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维护师生和广大群众利益,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有关规定。坚持用制度严明纪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党内各项法规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违反党纪的行为严肃查处。
6.完善领导班子决策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全委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南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南通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完善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把决策前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作为决策必经程序。班子议事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推行领导班子讨论重大事项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探索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责任倒查追究及纠错纠偏制度。认真落实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进一步健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优化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运行模式与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二级学院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南通大学章程》,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发挥好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工代会等在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中的作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充分利用统战工作的有效平台,进一步激发党外人士建言献策、建功立业的积极性。
7.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果,建立保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主题确定、方案制定、征求意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各环节工作。进一步完善校党委对院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方案、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制度,落实校党委派员参加院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导和点评制度。建立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整改到位。按照坚持、加强、创新的要求,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积极开展党日活动、警示教育等,紧密结合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开展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主题教育活动。党组织书记带头,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深入谈心谈话一次。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把评议结果作为党内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开展党内生活或党内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按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服务学校事业发展能力
8.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推进分党委(党总支)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优化党建督导工作制度,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和年终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协同推进的责任体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标准化支部建设评估,二级党组织全面自查与学校专项抽查相结合,推动基层党支部落实教工和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全面实行党员记实管理,如实记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履行承诺、发挥作用等情况,做到组织生活经常化、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
9.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与服务功能。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落实到基层,突出政治属性、强化服务功能。结合学校内部机构设置与干部调整,定期组织二级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继续优化党支部设置,积极探索党支部进实验室、科研团队、学生社团。积极推进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树立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制度,强化服务功能,努力建设一批领导班子好、服务队伍好、服务机制好、服务阵地好、服务载体好、服务业绩好的“六好”基层党组织。强化“党员之家”建设,不断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困难党员慰问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特色化、科学化和常态化运作机制,创新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和载体,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现场观摩,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不断丰富党建工作内涵,提高党组织活动质量。
10.严格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发挥党员教师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严格执行“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进一步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增强党性观念。结合师生思想和工作学习实际,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主题党日活动。积极运用微信、网上学习系统、“空中党校”等新兴媒介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做好新转入党员材料审核工作,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教育。积极稳妥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对长期不参加党内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11.重视和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能力强”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完善党务工作者选拔任用制度,从学科带头人、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的培养,按照优化结构、提升活力、合理流动的原则,有计划地选拔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岗位锻炼,健全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之间的交流机制。加强党务干部的日常培训,定期组织院级党组织和党支部负责人的工作业务培训。完善党务工作的激励保障制度,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岗位交流、学习培训等方面,对党务工作的同志予以充分重视。对不能较好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组织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调整。
四、健全党员干部管理体系,打造德才兼备的骨干队伍
12.从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0字”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坚持原则、执行标准、履行程序,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科学运用推荐测评结果。改进干部考察方式,拓宽考察渠道,强化考察识别责任,严格干部任前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提必查”、“凡提必核”、纪委和监察处关于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探索聘任制与任期制相结合的任用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进一步改进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力度,统筹好年轻干部和各年龄段干部并重的关系,注重女干部、党外干部以及后备干部的培养与使用,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分调动干部队伍积极性,大力提振干部队伍的精气神。
13.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工作。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突出强调对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紧围绕学校深化改革和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所需要的素质能力,分层分类对干部进行培训。利用调训、专题培训、网上自主选学等形式,以及跟岗学习、科技镇长团、博士服务团、扶贫计划、地方挂职等实践平台,促使干部在实践锻炼中增加社会阅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本职工作。
14.从严抓好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深入推进突出问题整治,着力构建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体系,推动党员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修身做人、律己用权、干事创业。认真落实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处级干部个人述职述廉制度,严格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开展领导个人事项报告及其抽查、核实制度,规范干部档案审核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和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严格领导干部出入国境管理工作,从严从实做好干部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工作,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阶段考核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考核质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干部个人考核结果与其所在学院(部门)分管工作的考核结果综合研判,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评价、导向和监督作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15.加强和改进党管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党委在人才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人才队伍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构建与政府、企业、行业之间的高层次人才合作模式,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深入推进“人才集聚工程”,面向全球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和高端领军人才;制订“杰出人才培育计划”和“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加大人才内培力度;大力实施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整体实力。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把师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考核的主要标准,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党组织对高层次人才服务的水平,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培养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五、加强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16.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成果,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财务审计监督、认真核查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等形式,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工作调动、升学升迁之机敛财的行为。对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变相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紧盯重要节点,管住重要环节,重点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决不允许为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谋取利益,更不能通过他们进行违纪违法活动。严肃查处“为官不为”问题,坚决纠正有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行为。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不重视作风建设,不敢动真碰硬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定期接访下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依靠广大师生员工的参与和监督,及时发现解决“四风”方面深层次问题,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17.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党组织要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三转”,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推进基层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落实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的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行好担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分析研判,强化二级学院党的建设,配强班子,加大指导力度。对问题多、矛盾大的单位要敢于动真碰硬、扑下身子、解剖“麻雀”、真抓严管。
18.坚决预防和惩治腐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坚持案件通报,进一步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把国有资产、基建项目、物资采购、招生录取、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等关口,确保权力规范化运行。建立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制度和党委其他成员与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谈心制度。深化党务校务公开,完善监督体系,改进监督的工作手段和途径。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防止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六、从严落实党建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
19.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统筹抓好党的建设,明确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定期组织述评,严肃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校党委承担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校党委书记为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承担分管条线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领导责任。各院级党组织承担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级党组织的书记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党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等党的工作部门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职能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20.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专项报告、专项通报、专项检查、专项督办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上级党组织以会议形式听取下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院级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考核述职、民主生活会等,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21.严格考核问责。健全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的考核评价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力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均由校领导亲自带队分组进行,考核以问题为导向,对考核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诫勉、限期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顶风违纪或发生腐败案件、腐败势头蔓延的单位,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始终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等“四种形态”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把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要求落到实处,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者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真正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