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报到后,复查合格取得学籍者,学院发给学生证。学生证内芯栏目内容填写必须详实、规范。学生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部须组织专人填写学生证。
二、学生证内芯栏目的填写应字迹端正,用黑色墨水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其它颜色水笔填写。
三、内芯栏目内容须详实、规范,填写前请认真核对有关信息,学生证填写涂改无效。
四、栏目填写说明:
类别:“本科”; 学制:根据专业设置为 “四”或“五”年;班级:按教务处公布的班级名称填写;入学时间:统一填写“2011年9月”;发证日期:统一填写为“2011年10月15日”。符合注册条件的,第一学期注册日期:“2011年10月15日”。
五、学生证末页所附“假期探亲乘车区间”一栏内的到达站名,应填写距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名,填写后不得随意涂改。
六、学生证上所贴照片应是一寸正面免冠标准照,不得使用大头贴或艺术照等非标准照。
七、学生证盖钢印以整个学部为单位统一到钟秀校区3号楼302室办理。各学部盖章时必须有老师在场陪同。具体安排时间为:
日期 | 学部 |
11月2日 | 人文学部 |
11月3日 | 理学部 |
11月7日 | 经济与管理学部 |
11月8日 | 信息科学部 |
11月9日 | 工程学部 |
11月10日 | 医学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