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南通大学与工商银行南通分行人民路支行商定,为贫困学生申办国家助学贷款。为切实做好我院贫困生资助工作,助学科将协助南通大学学生工作处,于近期开展2012—2013学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院在读学生(不含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籍的学生)。
2、诚实守信,生活俭朴,无不良诚信记录和不良消费行为。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家庭经济困难,当年收入不足以支付学习和生活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家庭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民政部门开具申请人家庭当年经济状况的证明(见附件1)一份。
2、申请人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请务必用黑色水笔填写。
3、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式两份。
4、借款人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
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申请贷款,但每学年不得超过60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申办程序
1、10月10日前,各学部大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发放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指导学生填写并回家庭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2、10月17日前,各学部审核贷款学生相关材料,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送审表》(附件3),电子表格发至xlxgb@ntu.edu.cn,将学生贷款相关材料和盖章后的《送审表》汇总至助学科。助学科审核后于10月19日前将材料统一汇总至南通大学学生工作处。
3、10月23日—26日,由南通大学学工处助学办将贷款申请材料提交中国工商银行南通分行人民路支行审批。
4、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咨询方式
助学科联系人:王宁;电话:85015937;
工行人民路支行联系人:许经理;电话:85512044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正反印制).doc
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处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