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在“
一、评优条件
“优秀心协会员”、“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协工作先进班级”、“优秀朋辈辅导者”评优条件,严格依照《南通大学大学生心理协会评优细则(试行)》相关条款执行。
二、评奖比例及办法
1、评奖比例
“优秀心协会员”的比例为大一年级会员总数的5%, “心协工作先进班级”的比例为各学部班级总数的5%,“优秀心理委员”的比例为心协干部总数的10%,“优秀朋辈辅导者”的比例为朋辈辅导者总数的20%。
比例的使用原则是:严格依照评优条件,宁缺毋滥。具体分配表见附表1。
2、评奖程序
“优秀心协会员”、“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协工作先进班级”、“优秀朋辈辅导者”评选,协会各级组织严格对照评优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并填写大学生心理协会“优秀心协会员”、“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协工作先进班级”、“优秀朋辈辅导者”申报审核表(见附表2、3、4、5)一份。其中“心协工作先进班级”的申报需附800字左右的单行事迹材料。对申报的各种材料,各学部心协分会组织严格审核,加注意见,由学部心理辅导员签字、学部盖章,报学院学工处助学科。
3、说明:本学年有学习成绩不及格或受过各类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优秀个人评选。本学年因工作不力,有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的班级、学部不得参加先进集体评选。
三、上报时间
请各学部心协分会组织认真组织评优活动,务必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