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和干预工作,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常规工作,每年进行两次。依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2012年度第一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排查和干预工作将全面展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排查时间
2、摸底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3、重点排查对象
(1)历年心理健康普测和心理健康摸底排查工作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学生。
(2)患严重身体疾病,治疗周期长,个体感觉痛苦,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3)因学习困难、考研失败或就业困难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4)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留级、休学后复学、经常旷课或联系不上的学生。
(5)迷恋上网或养成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6)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或家人发生不幸,或身边同学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7)人际关系失调或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8)适应不良,如学习适应、生活适应、自我适应、交往适应等问题,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9)患有各种程度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10)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11)因其他各种问题,如家庭不和睦、性格孤僻、价值观冲突、性困扰、对社会不良现象存在困惑等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12)家庭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4、排查和干预工作
(1)各学部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大学生心理协会各分会学生干部以及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联络员广泛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等意外,并尝试帮助解决问题。
(2)对所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实施分别建档,分级干预。对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学生,选派富有心理健康知识和学生工作经验的教师约谈辅导,并做好记录;对有障碍性心理问题学生,由学部联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辅导员统一转介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
(3)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按照《南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填写《南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情况登记表》,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4)请各学部对排查出的每一位需重点关注学生,落实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和心理档案,并由各学部联系心理工作的辅导员统一填写《南通大学心理健康摸底排查情况一览表》,于
联系人:张蓓丽,联系电话:85015937,邮箱:xlxgb@ntu.edu.cn。
5、注意事项
(1)请各学部高度重视,切实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2)保证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24小时有专人陪伴,确保安全。
(3)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并注意保密原则,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