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做好我院贫困学生申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经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工商银行南通分行商谈,确定中国工商银行南通分行人民路支行为我院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除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籍的学生,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为:甘肃、湖北、陕西、江苏、重庆、安徽、山东、贵州、广西、河北、云南、内蒙古、江西、宁夏、海南、青海、福建、山西、四川、湖南、北京)。
2、诚实守信,生活俭朴,无不良诚信记录和不良消费行为。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4、家庭经济困难,当年收入不足以支付学习和生活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准备材料
1、申请人家庭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民政部门开具申请人家庭当年经济状况的证明(见附件1)一份。
2、申请人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请务必用黑色水笔填写。
3、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式两份。
4、借款人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
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申请贷款,但不得超过60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申办程序
9月30日前,各学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的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应贷尽贷,申请名单汇总至学部,发放《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指导学生填写并回家庭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10月25日前,学部审核贷款学生相关材料,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送审表》(附件3),电子表格发至学院学工邮件xlxgc@ntu.edu.cn。
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处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