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贫困生助学工作,根据《南通大学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实施办法》,对2010年贫困生认定工作作以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是切实贯彻国家资助政策的基本要求;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的基本保障;也是做好各项助学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础。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贫困生认定工作将直接影响到各项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地开展。各学部应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我院贫困生认定工作做到规范、合理。
二、规范程序,公开透明地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
各学部应严格按照《南通大学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实施贫困生认定工作。在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的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认定标准人人皆知。我院贫困生分为特困生和普困生,其中特困生占学生总数的6%左右,普困生占学生总数的14%左右,对于临界于贫困生和非贫困生之间的学生列为一般困难学生,占学生总数的5%左右,总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5%。各学部于
三、突出重点,密切关注特别困难学生群体
班主任、辅导员老师要关注来自多发自然灾害地区的学生、贫困地区的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确保将这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为贫困生。
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处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