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通知,我校可推荐1名“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推荐苏永骏为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22日。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南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85012063),或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组织人事处(电话:85015905)反映。
2018年6月15日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通知,我校可推荐1名“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推荐苏永骏为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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