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院大学生心理协会各级组织秉承“完善自我、服务他人,共同成长”的宗旨,加强会员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制度职责,狠抓落实工作。心协各级组织不断创新活动载体,适时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同学们喜爱的活动。特别是良好的完成了大一年级《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课程第二课堂朋辈辅导班级团体活动,成功举办了主题为“寻梦之路,不忘初心”的“3·20咱·爱您”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为“坚韧之美,你我同行;追梦之路,青春无悔”的“5·25我爱我”心理健康宣传月系列活动、“圆梦之路,携手共进”的“12·5”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为促进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做出了应有贡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心协会员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协会各级组织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决定评选2019年度大学生心理协会先进个人、十佳个人、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先进个人奖:“优秀心协会员”、“优秀心理委员”、“优秀朋辈辅导者”、“优秀心协干部”、“优秀心协分会指导老师”。
2.十佳个人奖:“十佳心协会员”、“十佳心理委员”、“十佳朋辈辅导者”、“十佳心协干部”。
3.先进集体奖:“心协工作先进班级”、“心协分会先进集体”。
二、评优条件
“优秀心协会员”、“优秀心理委员”、“优秀朋辈辅导者”、“优秀心协干部”、“心协工作先进班级”、“心协分会先进集体”的条件,严格依照《南通大学大学生心理协会评优细则(修订)》相关条款执行(相关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十佳心协会员”、“十佳心理委员”、“十佳朋辈辅导者”、“十佳心协干部”的评选,在评选的先进个人中推选,依照各学部会员人数分别推选1-2名参与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2)。要求有先进代表性,所担当的工作成效突出,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口碑,品学兼优。
考虑到2019级同学在2019年度仅有半年入校参加活动的时间,个人荣誉的评选对象是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同学。“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可适当放宽到大一。
“优秀心协(分)会指导老师”的评选对象:院心协指导老师、各学部联系心理工作辅导员。评选条件:工作尽责,指导有方,该学部心协分会本年度被评为先进集体者。
三、评奖比例及办法
1、评奖比例
“优秀心协会员”的比例为会员总数的5%;“优秀心协干部”的比例为心协干部总数的15%;“优秀朋辈辅导者”的比例为朋辈辅导者总数的15%;“优秀心理委员”、“心协工作先进班级”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10%,“心协分会先进集体”的比例为全院心协分会的50%。
为了保证评奖工作的公平、公正,在评优具体名额的分配上依照各学部分会2019年实际工作考核的情况做适当增减。比例的使用原则是:严格依照评优条件,宁缺毋滥。
2、评奖办法及申报材料要求
(1)“优秀心协会员”、“优秀心理委员”、“优秀朋辈辅导者”、“优秀心协干部”、“心协工作先进班级”评选,协会各级组织严格对照评优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并填写相应申报审核表一式一份。其中“心协工作先进班级”的申报需附8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对申报的各种材料,各学部心协分会组织严格审核,加注意见,由学部联系心理工作的辅导员签字,报学工处思政与心理健康科。
(2)“心协分会先进集体”的评选,各心协分会严格对照评优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分会可填写大学生心理协会“心协分会先进集体”申报审核表,一式一份,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由学部心理辅导员审核签注意见,报学工处思政与心理健康科。
(3)对申报的“优秀心协会员”、“优秀心理委员”、“优秀朋辈辅导者”、“优秀心协干部”、“心协工作先进班级”,经学工处讨论通过。对申报的“心协分会先进集体”,学工处思政与心理健康科组织考核评分。“心协分会先进集体”考评指标依照“大学生心理协会分会工作考评指标”。其中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占80%,各分会申报的事迹材料和ppt材料(5分钟)占20%。最后依据考核汇总得分情况评定。
(4)被评为“心协分会先进集体”的学部指导老师,可获大学生心理协会“优秀心协分会指导老师”申报资格。
(5)“十佳心协会员”、“十佳心理委员”、“十佳朋辈辅导者”、“十佳心协干部”,报送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能证明成果的获奖证书、媒体报道。
(6)评选结果报学工处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将对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发给荣誉证书。
四、时间节点
请各心协分会组织认真组织评优活动,5月18日前,报送各项“先进个人”、“十佳个人”、“心协工作先进班级”、“十佳个人”材料。5月20日前,各心协分会报送2019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及ppt展示(5分钟)。5月25日前进行评优公示。
报送地点: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启东校区综合楼A319。
南通大学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处
5月15日
附件1:2019年度大学生心理协会评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心协组织 | “优秀心理委员”、“心协工作先进班级” 评优指标10% | “优秀心协会员” 评优指标5% | “优秀朋辈辅导者”评优指标15% | “优秀心协干部” 评优指标 15% | ||
院心协 | / | 2018 | 2019 |
|
|
|
7 | 186 | 216 | 20 | 3 | 3 | |
理学与经管部 | 9 | 433 | 511 | 47 | 7 | 7 |
工学部 | 13 | 386 | 496 | 44 | 7 | 7 |
医学部 | 9 | 107 | 164 | 14 | 2 | 2 |
合 计 | 38 |
|
| 125 | 19 | 19 |
说明:1.“心协分会先进集体”的评选,各学院严格对照评优条件,符合条件的分会均可申报,按50%的评优比例,依据考核得分确定。2.优秀心协会员指标=(2018、2019级会员总和)*5%。
3.各项评优指标分配根据学部分会2019年度各项工作考核适当增减。
附件2:2019年度大学生心理协会推选“十佳个人”名额分配表
心协组织 | 十佳心协会员 | 十佳心理委员 | 十佳朋辈辅导者 | 十佳心协干部 |
校心协 | 2 | / | 2 | 2 |
人文思政与艺术体育部 | 1 | 1 | 1 | 1 |
理学与经管部 | 2 | 2 | 2 | 2 |
工学部 | 2 | 2 | 2 | 2 |
医学部 | 1 | 1 | 1 | 1 |
合 计 | 8 | 6 | 8 | 8 |
说明:依照学院2018、2019会员人数,“四个十佳个人” 推荐: 500以上2人,500以下1人
附件3:评优相关申请表格2019年度评优相关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