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更加科学、规范、精准地认定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通大院杏学【2019】34号)、《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11号 )文件,现就我院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
申请认定的学生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服务通道——资助申请”菜单,填写家庭情况认定申请,如有证明材料可拍照上传至系统。
2.学部认定
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本专业年级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家庭情况量化分,进行民主评议,初步认定后提交所在学部审核。
各学部对民主评议小组初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报学部认定工作组讨论通过,并于10月16日(第7周周五)前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认定结果。
3. 学院认定
学院审核学部填报材料,经由学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认定结果。
具体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托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认定工作,确保我院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规范和精准。
2.摸排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烈士和残疾人子女以及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确保这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认定;关注经济欠发达地区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
3.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收集整理有关证明材料,按年度汇编成册存档。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