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五月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浏览次数:1524

各学部:

为科学全面地了解我院学生五月份的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五月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排查和干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5月11日-21日

二、排查范围

全院在校本科生。

三、重点关注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摸排及重点关注对象主要有以下情况(不尽含):

1.因生理性疾病导致心理状况不佳的学生;

2.因家庭经济困难存在心理困扰的学生;

3.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学生;

4.入学后存在适应不良的学生;

5.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存在特殊情况的学生;

6.沉迷游戏、网瘾倾向明显的学生;

7.社会功能退缩的学生,如:存在旷课、旷考现象,经常不提交作业等现象;

8.学业困难,出现考试不及格,积欠学分情况以及留降级的学生;

9.评奖评优或考研受挫,自觉学业压力大的学生;

10.毕业、就业困难学生;

11.个人感情受挫的学生;

12.人际关系紧张,或离群索居、独来独往的学生;

13.患有各类心理障碍,处于康复期、服药期,或因心理问题休学现已复学的学生;

14.有过自杀、自伤行为或倾向,特别是曾自杀未遂的学生;

15.存在饮食、睡眠等问题的学生;

16.近期受各类影响(包括疫情)存在明显情绪和行为变化的学生;

17.历年心理普查和心理摸排后需重点关注的学生。

18.心理摸排问卷测试结果异常学生。

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部要认真组织,发动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联络员、任课教师和大学生心理协会各分会学生干部,广泛深入学生中间,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

2.充分利用好南通大学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对所发现需关注的学生,实施逐一建档,分级干预。

1)对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的学生,选派富有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学生工作经验的辅导员或教师进行约谈辅导。

2)对需要心理咨询或治疗的学生,由学院转介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或南通市精神卫生机构。

3)对存在心理危机可能的学生,严格按照《南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对学生进行约谈辅导、转介和心理危机填报以及其他各类干预措施等,均需在系统内留痕。若发现危机事件随时报送,并及时电话联系学工处,联系人:张晓霞。

3、请各学部高度重视,切实按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心理摸排工作。确保逐人排查,无一遗漏,干预及时,精准服务,记录规范。

4、摸排工作中注意执行心理工作保密制度,严肃管理摸排档案,需关注学生的信息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切实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干预工作中,确保学生安全为最大原则,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都要纳入排查体系,并引起足够重视,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5、请各学部对排查出的每一位需重点关注学生,落实对点关注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和心理档案,并由各年级辅导员完善系统内重点关注学生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若遇到任何问题,或其他未尽事宜,均可与学工处联系,联系人:张晓霞。

学生工作处

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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