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6浏览次数:1562

各学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更加科学、规范、精准地认定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通大院杏学【2019】3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 8号 ),现就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202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读2021级学生。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

申请认定的学生于9月20日(第4周周一)前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服务通道——资助申请”菜单,填写家庭情况认定申请,如有证明材料可拍照上传至系统。

2.学部认定

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本专业年级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家庭情况量化分,进行民主评议,初步认定后提交所在学部审核。

各学部对民主评议小组初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报学部认定工作组讨论通过,并于9月24日(第4周周五)前提交认定结果。

3. 学院认定

学院审核学部填报材料,经由学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认定结果。

具体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托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认定工作,确保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规范和精准。

2.摸排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烈士和残疾人子女以及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确保这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认定;关注经济欠发达地区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

3.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收集整理有关证明材料,按年度汇编成册存档。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网上申请工作流程.doc

附件2:《本科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说明》.docx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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