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浏览次数:641

各学部、系,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119号),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将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推选成果论文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

2.推选成果论文包括基础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推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第一作者和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以论文发表时为准),申报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二、推选名额

我院可推选4篇论文,其中至少包含1篇国内期刊论文。

三、报送要求

1. 申报论文需要提交论文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检索证明,包含汇总表中所涉及检索的内容)

2. 请各学部、部门积极组织人员申报,并于9月15日前将所需提供的相关论文材料及推荐论文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报送启东校区行政楼311室,论文申报书及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xljyk@ntu.edu.cn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亚楠,项敏,联系电话:83920017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119号).pdf

附件2:论文申报书.docx

附件3:推荐论文汇总表.xlsx

 

                            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教务处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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