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浏览次数:6545

各学部:

为切实做好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315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精神执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条件

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并经学院认定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本学期已注册的学生。

2.国家助学金申报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期已注册的学生。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1.2023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210人,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可由各学部按学生实际情况分2300元、3300元、4300元三档发放,总经费不能突破学院下达的指标,资助经费分秋、春学期两次发放。

2.学院按参评人数比例,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另行通知。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兼得国家助学金。

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部

高年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国励
分配名额

人文思政与艺术体育部

313

38

理学与经管学部

693

84

工学部

590

71

医学部

142

17

学院合计

1738

210

 

四、时间节点

1031日(第9周周)下午2点前将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事务科,学部留存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附件:

1、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xls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学生工作处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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