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浏览次数:717

各学部、系,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工作会议等决策部署,2023年度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将坚“四个面”,紧扣“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着力增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支撑能力,培养优秀人才,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打造科技强市提供强大源头支撑。2023年度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3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按照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项目实施期为三年。

( )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

(二)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 眼于总体布局,凝聚优势力量,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市基础研究整体水平。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通知中支持的领域或方向,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究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已获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支持,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负责人须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且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申报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月1 (含)以后出生] 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 (含)以后出生]。有在研市基础科学研究和社会民生科技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本计划内,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项目组前三名人员)最多可参与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项目(本年度应结题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请。

2、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实施所能实现的技术创新突破技术创新成果、人才培养,以及经济或社会效益等预期目标,目标应在项目信息表中明确并可考核,并须将预期目标分解到各阶段计划中。

3、本年度申请资助青年基金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面上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包括经费使用范围 和标准、各方责任、违规惩戒措施等内容,报市科技局备案。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申报方向具体请参阅各类计划申报指南(见附件1)。

 4、2023年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年9月1日,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0日,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三、申报材料

1、各学部、部门集中于1010日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书含附件一式1份)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保障科参加校内遴选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xljyk@ntu.edu.cn。
 2、通过校内遴选的项目须在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万事好通·惠企通”政策直达平台(网 https://hqt.nantong.gov.cn/index.html)注册,以项目申报用户身份填写《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目申报书》《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申报通知中必备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说明)填报完提交后A4纸打印申报材(信息表和申报书需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带条形码打印),确保与申报系统提交内容一致,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平装成册。项目申请材料经二级单位系统审核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四、申报时间
 校内申报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学部、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联系人:曹亚楠,联系电话:85012139。


 附件:

附件一《2023年度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指南》.pdf

附件二汇总表.xls

附件三2023年度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四2023年度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五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docx

        

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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